祖国山川美好,地大物博,矿泉水资源丰富,有待开采的矿泉水资源也有很多。相信有很多朋友曾几何时为家乡门口的泉水动过心,是不是我们也可以做一回大自然的搬运工?在开发前,大家都会有疑问,这么多富含矿物质的山泉水质是否能够达到矿泉水的标准呢,是否有值得开采的价值呢?
如果达到的话再进行开采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既不会浪费资源,也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矿泉水对于水质要求十分严格。咨询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可以得到解答
相信很多有开采矿泉水的商家希望了解如下问题:
1)矿泉水项目有哪些?
2)矿泉水水质应该去哪里做?
3)矿泉水的水质哪些指标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矿泉水》(GB 8537-2018)已经发布,这一版的标准代替了GB 8537-2008《饮用**矿泉水》的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细化了四类饮用**矿泉水的定义
需要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是经过钻井采集的,需要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并且未受到污染在**周期波动范围内,成分,流量,水温都相对稳定。
含气**矿泉水,充气**矿泉水,无气**矿泉水,脱气**矿泉水。
2. 修改了水源要求;
水源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钻井采集,水源卫生防护按照GB19304执行。
3. 加严了感官要求,将“色度”指标限值由15度降低到10度,将“浑浊度”指标限值由5NTU降低到小于等于1NTU;
4. 修改了界限指标,“碘化物”不再作为界限指标;
5. 从严了个别**指标,将“耗氧量”指标限值由3.0mg/L降低到2.0mg/L
6. 原标准中涉及的亚硝酸盐、硝酸盐、砷、镉、铅、汞污染物指标不再单独规定,要求直接符合GB 2762的规定;
7. 加严了微生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