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978耐火时间: 一、不燃烧体:用不燃材料制成的构件。不燃材料指的是在空气中遇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砖、石、钢材、砼等。 二、难燃烧体:用难燃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难燃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遇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经过 阻燃处理的木材、沥青砼、水泥刨花板等。 三、燃烧体:用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遇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照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火作用时起,到构件失去稳定性或完整性或绝热性时止,这段抵抗火的作用时间,称为耐火限,通常用小时(h)来表示。标准时间—温度曲线(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回忆章内容:室内火灾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OA—火灾初起阶段AC—火灾发展阶段C点以后—火灾熄灭阶段我国决定采用国际标准ISO834规定的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其中t—试验加热时间,minT—t时刻炉内温度,℃T0—炉内初始温度,℃三、耐火限的判定条件(一)失去稳定性构件在试验过程中失去支持能力或抗变形能力。(1)外观判断:如墙发生垮塌;梁板变形大于L/20;柱发生垮塌或轴向变形大于h/100(mm)或轴向压缩变形速度过3h/1000(mm/min);(2)受力主筋温度变化:16Mn钢,510℃。(二)失去完整性适用于分隔构件,如楼板、隔墙等。失去完整性的标志:出现穿透性裂缝或穿火的孔隙。(三)失去绝热性适用于分隔构件,如墙、楼板等。失去绝热性的标志:下列两个条件之一试件背火面测温点平均温升达140℃;试件背火面测温点任一点温升达180℃.建筑构件耐火限的三个判定条件,实际应用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分隔构件(隔墙、吊顶、门窗):失去完整性或绝热性;(2)承重构件(梁、柱、屋架):失去稳定性;(3)承重分隔构件(承重墙、楼板):失去稳定性或完整性或绝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