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是一项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Hg、镉、六价铬、多联苯和多二苯醚。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2015/863对2011/65/EU(RoHS2.0)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酯(DEHP、BBP、DBP、DIBP)列入RoHS 2.0附录II中,即对电子电气设备*10种管控物质进行限制。
*初,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注意!此处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 对于电子电气设备,*晚符合ROHS 2.0的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对于需要出口的企业来说,离这10项不能标的限制物质的指令实施将不足两个月! RoHS与RoHS2.0的区别 限制物质: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铅、Hg、镉、六价铬、多联苯和多二苯醚这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的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包括白家电,黑家电,电动工具,医院电气设备等。RoHS2.0新增四种邻苯二酯(DEHP、BBP、DBP、DIBP)限制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