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GB18583-2008)、《柴油机油》(GB11122-2006)、《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GB18583-2008)、《机动车辆制动液》(GB12981-2012)标准的要求,对胶粘剂产品的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苯、+、游离甲醛4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生产和流通领域29家受检单位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0%。其中,6家标称深圳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
1.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
从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样品类别上看,大部分不合格产品为溶剂型产品,主要是部分胶粘剂使用了过量的**溶剂,未严格执行深圳市使用低挥发性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的要求。
2 等苯系物
胶粘剂中的苯系物在产品中主要是作为溶剂使用,苯系物属于挥发性**化合物范畴,因此,胶粘剂为满足一些使用性能的需求添加过量溶剂是造成苯系物**标的主要原因;同时,产品使用的溶剂未按照深圳市技术规范要求控制苯系物的含量和未寻找苯系物溶剂的替代品也是造成苯系物**标的重要原因。